情侣吵架 男子情绪失控将行李箱从15楼扔下 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刑拘 这是最近发生在浙江宁波余姚的一幕。 警方赶到时, 行李箱横在路中间, 已经破损, 里面的衣物散落一地。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 拒绝高空抛物 从你我做起! 文章来源于广州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