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消息,上海浦东国资委旗下上市公司陆家嘴(600663.SH)近日发布一则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引发公众关注。公告称,陆家嘴及其下属子公司因土壤污染问题,将多家苏州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告上法庭,涉案金额100.44亿元。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起诉讼还要追溯到陆家嘴7年前的一次大胆投资。2016年10月,陆家嘴旗下公司经历222轮竞价后,溢价两倍以85.25亿元的交易总额拿下苏州绿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绿岸”)95%股权,并取得后者名下17宗土地使用权。 然而2022年,陆家嘴意外发现部分地块存在严重污染风险,相关开发建设工作也随即暂停。截至目前,陆家嘴已确定上述17块土地中,有14块存在污染,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地块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 经历222轮竞价,溢价两倍 11月4日,陆家嘴公告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其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陆家嘴方面收到本案书面《受理案件及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案号:(2023)苏民初11号)。 11月8日下午,红星资本局多次致电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钢集团”),截至发稿,暂无人接听。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起诉讼缘起于陆家嘴7年前的一起投资。 2016年,钢铁市场低迷,意欲盘活资产的苏钢集团,将全资子公司苏州绿岸95%股权挂牌出售。根据当时的公告,苏州绿岸的股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3.64亿元,标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31.5亿元。受让方须代苏州绿岸全额偿还欠江苏苏钢的16.85亿元债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9.45亿元。 苏州绿岸的核心资产,是位于苏州市高新区浒墅关镇苏通路北、苏钢路东17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红线内使用面积约65.95万平方米,土地性质为住宅、商办、工业(研发)、宿舍、幼儿园、加油站等,地块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08.41万平方米。 由于地块体量大,方便连片开发,苏州绿岸一度引发多家公司追捧。当时有30多家意向受让方递交了意向受让申请材料,最终19家参与竞价。 2016年10月17日,经过222轮的激烈竞价,苏州绿岸95%股权以约85.25亿元的总金额成功转让。竞得者是陆家嘴下属全资公司-上海佳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湾公司”)与华宝信托-安心投资2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安心信托”)组成的联合体——最终的成交价是挂牌价的2倍。 这次收购,被认为是陆家嘴实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一步。陆家嘴方面当时也表示,此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拓展公司发展空间,“通过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进一步提升陆家嘴商业地产品牌影响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水平。”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苏州高新区发布曾对此项目如此描述,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6万平方米,开发总体量(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是苏州高新区首个百万方城市区域综合体项目。项目2017年5月正式启动开发建设,整体开发周期计划为8年,预计于2025年左右基本开发成熟。 然而,在建设过程中,陆家嘴方面却发现,地块“有毒”。 17块地有14块被污染 根据当时的挂牌文件,苏钢集团披露了土地的污染情况,表示焦化区域的污染主要集中在4号地块局部区域,根据修复目标值,最终确定0~18米深度内,污染范围为17542平方米,污染土方量为39604立方米。非焦化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基本未受到污染,可再开发利用。股权交易后,苏州绿岸已就苏钢集团所披露的污染范围进行了治理修复。 但在2022年,苏州绿岸意外发现项目的部分地块存在严重污染风险。2022年4月,该区域因土地污染问题被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点名。督察组提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显示苏州绿岸项目多处地块土壤中苯并芘、萘严重超标,不符合用地标准。 当时,陆家嘴已经开发其中8幅地块。陆家嘴当时披露的公告显示,苏州绿岸意外发现已建设教育设施的2号、13号地块及尚未开发的3号、4号地块均存在严重污染风险,土壤或地下水中诸多元素大幅超标,不符合该等地块原对应的规划用地标准,4幅地块面积合计约11.8万平方米。 事件发生后,公司就土地污染事宜向当地政府部门进行了报告,并于2022年4月12日获悉环保部门发布信息对污染情况进行了初步确认,公司已暂停相关开发建设工作。 陆家嘴当时在公告中称,在环境调查同时,公司组织专门力量核查发现,在苏地2008-G-6号地块(即上述17块地)调规变性及出让过程中,“不排除苏钢集团、环境检测机构等存在涉嫌一系列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可能,导致存在严重污染的土地进入公开交易市场,并在挂牌转让苏州绿岸95%股权时隐瞒了相关信息。” 根据最新公告,苏州绿岸名下1号、2号、3号、4号、5号、6号及10号地块及7号、8号、9号、11号、12号、13号、17号共14幅地块存在污染事宜。“污染面积和污染程度远超苏钢集团挂牌出让时所披露的污染情况。”陆家嘴称。 根据过往公告,截至2023年3月31日,其中7幅地块累计工程等投入金额约18.2亿元,对应的存货金额为68.1亿元。陆家嘴表示,上述事项可能导致苏州绿岸部分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或面临经济损失,进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由此,陆家嘴方面因土壤污染产生侵权纠纷,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苏钢集团承担赔偿人民币100.44亿元(后续发现或明确实际金额高于该金额时将增加诉讼请求或另案提起诉讼)的侵权责任,并请求判令另外4名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文章来源于红星新闻,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