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第6/2023号法律《预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饮用酒精饮料制度》(下称《控酒法》) 于今日(11月5日)起正式生效,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呼吁各界配合及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及饮用酒精饮料,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控酒法》今日生效,卫生局防控烟酒办人员到各区巡查,大部分店铺已执行相关规定。在巡查期间,防控烟酒办人员发现两名未成年人饮酒,已对相关食肆作出检控,并登记饮酒未成年人资料,转交有关学校跟进。 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提醒,《控酒法》禁止任何人向未成年人(即未满18岁人士)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地方,须以显眼方式张贴经行政长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或提供酒精饮料的标志;同时规定,属提供自助服务的商业场所须划定及清晰标示陈列酒精饮料及非酒精饮料的区域,而酒精饮料的广告,应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标明警语,呼吁相关业界遵守法规。为令各界认识相关规定,澳门特区政府卫生局早前已开展一系列宣传及普法工作,包括举办多场面对各业界及大众的法律讲解会、拜访多个业界机构及社团,并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推出图文包、传单、海报、法律规定标志及警语的贴纸、户外广告、报章广告、电视、电台、巴士广告及控酒资讯网等让大众从多个途径知悉相关法律的规定;另外,自9月下旬持续派员到澳门不同地区向零售业、餐饮业商户派发法定标志及宣传品,现场指导并为商户进行讲解。
文章来源于大湾区之声,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