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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区近30户居民成被告!住2楼以上的都看看

2023-9-8 08:34|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有关高空坠物致伤索赔案半块红砖从天而降砸中76岁老人法院判决楼上近30户居民按份承担90%的补偿责任共计赔付19932.14元被半块红砖砸中76岁老人将物业和四楼以上全部业主告 ...
近日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公布了
一起有关高空坠物致伤索赔案
半块红砖从天而降砸中76岁老人
法院判决楼上近30户居民
按份承担90%的补偿责任
共计赔付19932.14元
被半块红砖砸中
76岁老人将物业
和四楼以上全部业主告了
老陆今年已经76岁了,虽人已古稀但身体还行,和很多老人一样,平常很节俭又闲不住。这天,老陆闲着没事在小区楼下利用公用水池洗水桶。突然,半块红砖从天而降砸中老陆脸颊,导致老陆脸部骨折。

老陆被砸伤后,其家人第一时间进行了报警。警方进行了调查、走访。民警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该半块红砖系从墙面平台垂直掉落至4楼阳台,砸中4楼阳台护栏后再弹射,最终砸中老人脸颊,基本排除人为作案可能。

老陆因脸部骨折被送医,治疗过程中共计花费医疗费两万多元。警方也未查明实际侵权人。最终,老陆将小区物业公司和该单元楼四楼以上全部业主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近三十户邻居承担90%的补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资料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陈忧子 摄

因此,老陆起诉了物业公司和近三十户可能侵权的邻居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老陆的损失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共计2214.68元,这近三十户邻居按份承担了90%的补偿责任共计19932.14元。

提醒:
请大家坚决抵制高空抛物行为
法官表示,该案判决后,老陆的部分邻居始终无法释怀。他们内心总觉得,百分之百不是我侵权,但却要承担责任。但事实上,他们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如果可能侵权人的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没有侵权可能,可以免除补偿责任。

根据2019年最高法发布的《高空坠物伤人案件趋势和特点》的报告显示,近三成的高空坠物民事案件,会出现直接导致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其中有人员死亡的案件接近两成。

城市是座钢铁丛林,请尽量约束自己的行为,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这既是为了别人,更是为了自己。请大家坚决抵制高空抛物行为。

知多D: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
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住2楼以上的街坊一定要注意!

小小物件可能酿成大祸
万万不能心存侥幸!
“头顶”大事,关乎生命!
需从你我做起!



文章来源于广州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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