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麻辣香锅底料收了我4.99元,没想到选个口味还得再给2.99元的包装费。”
“顾客线下在门店吃饭,要打包带走需要支付打包盒的钱,这个可以理解。但是点一杯咖啡,同样的纸杯,同样的吸管和包装袋,门店带走不收费,线上点单怎么就要收费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其中就包括质量保障、价格合理和计量正确。外卖收取不合理的包装费的行为,在法律上已经涉嫌变相的强制消费。外卖包装具体收费规则的缺失造成了3个痛点——外卖包装收费贵、商户按件收取包装费、商户在不同平台收包装费不同价。上海市消保委呼吁,无论通过立法立规还是平台发布指引等方式,都应制定更细化的外卖包装收取规则,将外卖包装物的名称、材质、规格、单价、不同品类食物的打包方式、包装费的收取规则等关键内容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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