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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享受“免租减税”相关优惠政策

2020-9-4 10:20| 发布者: 初夏听花开

摘要: 为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租的出租人如何享受“免租减税”相关优惠政策?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答。纳税人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咨询。问: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答:为从 ...

 为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租的出租人如何享受“免租减税”相关优惠政策?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答。纳税人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6热线咨询。

    问:哪些纳税人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答:为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不分行业)免除2020年1个月以上(含1个月)租金的出租人(不含自然人),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其中,“服务业”和“小微企业”界定标准如下——

    服务业界定标准为,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销售总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2019年销售额计算,不含本数)。

    对2020年1月1日后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在本年度有销售额的,以本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销售总额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其中2020年10月申报2020年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减免税时,以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销售总额计算;2021年1月申报2020年第四季度减免税时,以2020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销售总额计算。没有销售额的,暂根据纳税人经营范围判断。

    上述服务业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执行,具体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

    是否符合小微企业标准,可登录“辽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网址http://xwqy.lngs.gov.cn)查询。

    问:2020年8月某公司与租户签订房屋出租合同时,为承租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减免当月一半租金,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答:不能。必须是免除2020年1个月以上(含1个月)租金的出租人可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减免租期小于1个月或减免租金额度小于整月租金的,不能享受此次优惠政策。

    问:甲公司有A、B两套房产对外出租,其中A房产出租给个体工商户,租期自2019年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租金年付,2020年2月再次收取租金时,考虑到疫情影响,免除该租户当月租金;B房产未免除租金。甲公司在2020年4月申报第一季度“房土两税”时已经享受了大政发〔2020〕3号第四条规定的“企业出租房屋,减半征收第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则甲公司对外出租的两套房产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答:只要为承租人免除2020年中某个月份的租金,均可减半征收2020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免除租金房产的“房土两税”。该案例中,甲公司免除租金的A房产可以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未给予免租的B房产不能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问:2020年1月至10月,某公司将房产出租给个体工商户,2月为该个体工商户免除1个月租金,11月又将该套房产出租给某大型企业,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答:对于出租给个体工商户且在2020年免除1个月以上(含1个月)租金的房产,租期在2020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内的月份可以减征“房土两税”。该案例中,该公司可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的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4月至10月。

    问:市场(商场)出租柜台,承租方为从事服务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次“房土两税”减征政策?

    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柜台出租),并且按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可减半征收出租部分“房土两税”。


来源:大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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