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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209家企业转型升级破茧重生

2020-9-4 09:05| 发布者: 暮而归

摘要: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用卫生材料的民营企业——河南飘安集团受到国家工信部的通令嘉奖。彼时,该集团破产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管期尚未结束。如今,该集团生产经营已步入正常化。像河南飘安集团这 ...

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经营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用卫生材料的民营企业——河南飘安集团受到国家工信部的通令嘉奖。彼时,该集团破产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管期尚未结束。如今,该集团生产经营已步入正常化。

像河南飘安集团这样濒临破产的企业,在河南省已有209家,它们经河南省新乡市两级法院发挥破产审判的救治功能,以市场化为导向,“线上线下”开展破产和解和重整,转型升级、破茧重生、焕发生机。

河南省新乡市委书记张国伟称,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思路,有担当,为做好“六稳”“六保”任务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保障,效果明显,要继续发挥好破产审判的救治功能,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好市场主体。

靶向治疗激发企业活力

2020年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袭来时,河南飘安集团因企业高管被多家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及限高名单,不能外出采购原材料。新乡中院院长袁荷刚迅速带领新乡中院、长垣法院相关人员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依法为飘安集团解除高管限高措施,并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帮助其解决原材料采购、设备购置、用工等方面的问题。

“法院第一时间的解封,确保了防疫物资的生产。”河南飘安集团负责人感慨道。

飘安集团研发生产经营卫生材料、医疗器械、生物制品等1500多种医用卫材,因经营过程中银行贷款、民间融资体量过大,导致资金链断裂,生产经营陷入困境,2017年向长垣市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如何让这家民营企业渡过破产难关?新乡中院与长垣市法院带着问题通过实地调研企业现实状况、多方了解企业社会评价等方式,深入分析研判企业的重整价值,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完整、经营能力尚存,且拥有71个医疗器械注册证及10多项专利和8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成果,发展潜力资源丰富,通过重整极有可能使企业重焕生机。

“这家企业就像人患了癌症一样,我们可借鉴癌症的‘靶向治疗’方法,帮助企业起死回生。”在新乡中院指导下,长垣市法院通过“靶向治疗”组织企业生产自救,由飘安集团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保证企业在重整期间继续保持生产经营,确保生产链条完整和职工稳定就业。

重整计划确定后,企业重整工作得到顺利推进,通过大股东转让部分股份的方式,将大额普通债权转为股权,并召开新的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董事会、监事会,制定新的公司章程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模式,企业的体制、组织架构焕然一新,激发了企业潜能与活力。

破产和解激活优质资源

“如果不是法院的理解和支持,我们企业难以复活。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到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性。”新乡市亚洲金属循环利用有限公司负责人说。

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新型企业,其年处理15万吨废旧蓄电池的再生资源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被国家工信部确定为“国家资源再生利用重大示范工程”,项目技术被国家环保产业协会列入“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名录”并在全国推广。

正当风生水起时,2015年初,受企业相互担保等因素影响,该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彻底中断。2017年,申请执行人之一的河南某公司向新乡中院递交了关于对该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新乡中院指定延津县法院审理此案。

延津县法院迅速成立案件合议庭,经过大量调查研判,发现该公司生产设备完好、技术支撑成熟、审批手续齐备,且企业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资产优良,是资质资源稀缺企业,具备再生的可能。基于此,法院及时将案件审理思路从破产清算调整为破产重整,发挥审判职能寻找救治企业的良策。

后延津县法院又根据实际情况将重整思路调整为破产和解,鼓励各方参与人在意思自治框架下变通方案、互谅互让、共克时艰,通过破产和解的方式达成重整目的。

经过谈判、协商、沟通、协调等一系列的工作,涉案公司与112家债权人以及多家金融单位最终达成共识,形成和解协议。2020年6月9日,在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高票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2020年7月6日,延津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依法确认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走活了“一盘棋”,让涉案公司一举摆脱5年的危机僵局,激活了优质资源,促进了新乡市节能环保型新能源产业的持续发展。

新乡市市长王登喜称,市两级法院依法采取破产不停产,时间换空间等方式,有效化解了企业的经营危机,为全市稳企业保就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体现了法治精神、大局意识、责任担当和民生情怀。

企业不停产重整不停步

佐今明制药是豫北地区唯一一家集中药材种植、医药研发生产、商业批发为一体的现代化医药企业。2015年以来,因受担保链影响逐渐陷入经营困境,药厂最终导致资不抵债,不得不向新乡中院申请破产重整。

2019年6月,新乡中院依法受理破产重整案后,合议庭分析认为,该药厂虽然负债总额较大,但其研发生产销售体系依然完备,品牌认可度较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基于此,新乡中院决定采取“破产不停产”的重整思路和“生产经营和破产重整”双同步措施,保障药厂在重整期间生产力不下降,职工利益不减损。

疫情发生后,新乡中院又指导管理人第一时间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保安全、促生产、增效益”的生产经营规划,帮助药厂解决税务、社保等问题以及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同时帮助药厂加快推进“金银花口服液”项目研发进度,为后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新乡中院坚持“线上线下”工作同步进行,采取网上招募重整投资人、网上申报债权、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等信息化方式,破除疫情阻隔,提高办案效率,做到企业不停产、重整不停步。

因药厂负债较大,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迟迟未能确定重整投资人,新乡中院积极与高新区管委会协同合作,通过定向邀请、招商引资的方式,最终招募到两家投资公司为联合重整投资人,实现重整工作重大突破。2020年6月,新乡中院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第二次网络债权人会议,普通债权组高票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7月,新乡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重整工作圆满成功!法院在保证持续稳定经营的前提下,促使企业实现破茧重生,在岗职工无一人下岗失业,取得了‘稳企业保就业’良好效果。”该药厂负责人说。



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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