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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幼儿园为何不再优先小区居民?当地回应

2023-6-3 08:29|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日前,广东中山西区富沙湾多位业主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富沙湾小区配套幼儿园西区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西区一幼”)不再对该小区适龄学童实施“优先入园”政策,而是采取摇号入学,一旦摇号不中,就只能“舍近求远” ...
日前,广东中山西区富沙湾多位业主向南都记者报料,称富沙湾小区配套幼儿园西区第一幼儿园(以下简称“西区一幼”)不再对该小区适龄学童实施“优先入园”政策,而是采取摇号入学,一旦摇号不中,就只能“舍近求远”去距离较远的幼儿园,甚至是民办幼儿园。

还有业主表示,优先满足富沙湾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读西区一幼的政策,已经延续多年,今年却突然将招生范围扩大至整个西区街道,教育部门的做法让该小区居民的利益受损。真相究竟如何?小区业主的反馈是否合情合理?教育部门做出的调整是否有据可依?南都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中山西区第一幼儿园。

市民投诉:
“小区幼儿不再享有优先入园政策”

5月26日晚10点45分,中山市西区街道官方微信“西区发布”发布了《西区街道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通告》,《通告》公布了2023年秋季西区街道公办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

按照《通告》内容,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就近原则招生,不再优先小区居民。而西区一幼的招生也将面向西区街道所有适龄儿童,小班招生名额为140人,完成报名后将进行电脑摇号派位。

西区街道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通告。

这份《通告》的内容,让西区富沙湾小区的居民们“炸开了锅”。“明明是我们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一直是对富沙湾小区居民适龄儿童采取就近入园,为什么突然间变了?”富沙湾多位业主均向南都记者表达了相关疑惑。

据业主反映,西区一幼的前身为“中山市西区富沙湾花园幼儿园”,成立于2018年。2019年,富沙湾花园幼儿园更名为西区一幼。

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12月31日,西区一幼举行开园仪式。西区一幼为富沙湾小区配套幼儿园,由西区办事处举办,共投入1200万元进行装修和完善设施设备。

“2019年变成公办幼儿园以后,西区一幼一直都是属于优先我们富沙湾的业主的。”业主周女士表示,今年政策突然就变了,要求富沙湾的业主也要进行摇号,这种政策的改变完全没有顾及富沙湾业主的利益。

南都记者查询公开资料显示,西区街道2021年和2022年幼儿园招生通告里均注明了富沙湾小区居民适龄儿可以直接入读西区一幼。

中山西区一幼前身,富沙湾花园幼儿园行政许可决定书。

“为读西区一幼花高价买房”

业主刘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于2019年购买了富沙湾的房子,当时看中的就是可以直接入读小区楼下的幼儿园。刘先生说,当时他们买房时的房价超过了1.7万元/平方米,高于西区很多楼盘的价格。

“当时想着买了房子,下楼就可以上幼儿园,很方便,于是便到处筹钱买了这里的房子。”刘先生称,如果变成摇号入学,一旦摇不中,那将和自己当初高价买房的用意相违背。

中山西区第一幼儿园。

刘先生还表示,当时开发商在卖房时的宣传也表明了西区一幼为富沙湾的配套设施,而且占用的是小区的用地。

除了刘先生以外,业主文女士、梁小姐、彭先生、卢先生等十余位业主也纷纷表达了上述观点。

文女士还表示,据初步统计,今年富沙湾小区将会有70余位适龄幼儿将要入读幼儿园,如果按照摇号的方式,那将会有不少孩子不能在西区一幼读书,“如果分到了其他幼儿园,那不是舍近求远了吗?买房子本来就是要读这个幼儿园的”。

记者调查:
 配套幼儿园“优先入园”是否有法可依?

在采访期间,富沙湾多位业主向南都记者指出,广东省相关部门曾于2015年和2019年分别出台过相关政策,政策明确指出“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南都记者查询发现,2015年,广东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指出,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第一条第四点也有明确指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

为此,富沙湾小区的业主认为,西区一幼位于西区富沙湾花园小区,隶属于小区配套设施,符合省办学文件中“优先入园”的政策。而且该文件状态属于现行有效。

2022年10月4日,广东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意见》内并未提及“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等内容,而是变成了“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就近原则招生,具体招生规则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那么,西区街道此次将富沙湾小区的“优先入园”改为参与摇号的做法,是否跟《意见》有关?

“即使如此,我们认为富沙湾的业主仍然享有优先入园的资格。”多位业主表示,《意见》第一条第四点明确指出:达不到配建标准要求的住宅小区,可以按照当地学位成本(含建设与用地费用)和须配建学位数出资,由属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学位问题。而西区一幼位于富沙湾小区,隶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周边小区先后均无参与配建出资,其适龄儿童入学应在富沙湾花园居民就近入学后,再做安排。

而西区街道则在《西区街道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通告》中提到,按照上述《意见》精神,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就近原则招生,不再优先小区居民,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就近原则招生要根据人口分布、幼儿园布局等因素,确保辖区全体幼儿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园。

西区街道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通告。

西区教体文旅局回应

5月30日,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给南都记者发来一份书面回应。

回应称:近期,富沙湾花园小区部分业主对于西区街道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政策存在疑问,西区街道就有关疑问进行了多轮的答疑,针对业主咨询较多问题,现作以下解释。

1.为什么2022年富沙湾花园小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以优先入读西区第一幼儿园,今年却不可以。

答:《西区街道公办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通告》于2022年5月发布,其中第二点招生对象中第(二)条写明“根据《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15〕21号)(以下简称“粤教基〔2015〕21号文”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根据该政策,西区街道在2022年优先安排富沙湾花园小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西区第一幼儿园。

2022年10月4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2〕3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粤教基〔2015〕21号文件不再有效。《意见》将粤教基〔2015〕21号中“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的内容进行修订,改为“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就近原则招生,具体招生规则由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我局根据该最新《意见》要求依法开展招生工作。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24号)文写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就近入园”,为什么不执行?

答:《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24号)(以下简称“粤办函〔2019〕124号”)明确规定遵循粤教基〔2015〕21号文件相关规定。但如上所述,粤教基〔2015〕21号文件已失去效力,相关依据也失效。

3.招生政策变化,为什么没有提前告知群众?

答:2021年11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向社会公开征求《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修订稿)》《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修订稿)》意见,两份意见总共进行46处修订。

2022年11月28日,广东省教育厅在政务网站正式发布《意见》。2022年12月1日,“广东教育”公众号发布“事关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这个指导意见今起实施”。12月2日,“西区发布”公众号也转发了该提醒。12月30日,“西区发布”公众号再次发布关于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的温馨提示,再次提醒家长根据最新《意见》,小区配套幼儿园按照就近原则招生,并对“就近原则招生”作出解释。



文章来源于南方都市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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