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移交检察院跟进
17岁男中学生涉嫌盗取黑沙环第四街某食店收银台上一部手机后贱卖,获利50元。治安警接报后锁定并拘捕该名学生,有人承认因贪念犯案,案件有待跟进。事发于本月18日早上近9时,涉事黑沙环第四街某食店职员当时于店内准备营业前工作,期间涉案中学生进入该店徘徊,并询问店员何时营业,待中学生离开后,职员发现原来放在收银台上的一部公司手机不翼而飞,经翻查闭路电视发现被上述中学生盗去,于是报警处理,报称损失2,000澳门元。治安警接报后锁定学生身份,于本月23日在慕拉士大马路一带将之截获,其承认犯案,并称有关手机已在本澳变卖,获利50元。警方现以涉嫌盗窃罪,将其送交检察院处理。
三男女拾手机据己有法办
三男女涉嫌拾遗不报,将拾获的手提电话据为己有。治安警接获两名事主报案,利用天眼锁定疑人身份,成功拘捕涉案男女及起回相关电话。首案涉案人姓胡,女性,24岁,内地旅客,报称无业;同案另一疑犯姓朱,男性,32岁,报称商人,持内地证件。治安警本月21日晚上约7时接获内地女事主报案,声称较早时间将一个放有手提电话的纸袋遗留在路氹某酒店洗手间,折返时遍寻不获怀疑被人偷走,损失12,000澳门元。警方调查后发现首嫌曾到现场,怀疑胡某与案件有关并透过天眼追踪其去向,直至本月22日在氹仔东亚运大马路某酒店截获胡某及同行的朱某。调查期间,胡某承认作案,声称一时贪念将电话据为己有,并计划联同次嫌将电话带到内地变卖。警方随即对二人落案起诉,涉嫌拾遗不报将疑人送往检察院跟进。
另一案件疑犯姓彭,男性,62岁,澳门居民。治安警本月23日晚上约10时40分接获一名内地男外雇报案,声称当晚约10时在海湾南街休憩区与友人聊天,离开时遗留一部价值1,500澳门元的手提电话,折返时已不见电话踪影,怀疑被人拾获,向警方报案。治安警利用天眼锁定疑人身份,5月24日于新桥墨山街截获彭某,调查期间疑人承认作案,涉嫌拾遗不报被移交检院跟进。
文章来源于澳門日報,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