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31日 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 《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2》 数据显示, 我国烟民数量达3.5亿, 占总人口的1/4, 其中男性吸烟率高达50%左右, 7.4亿人暴露于二手烟危害中, 吸烟有害健康已成为公认的事实。 连日来, 记者调查走访 我市多个公共场所发现, 市民在公共场所吸烟的现象 随处可见。 有些室内公众场所, 吸烟室形同虚设, 部分市民不在吸烟室里吸烟, 而是散落在楼梯台阶上“吞云吐雾”, 对张贴在吸烟室门上 “禁止在吸烟室外吸烟, 违者罚款500元”的告示 也视而不见。 而在一些 相对老旧的商场和农贸市场, 有人更是直接在室内叼着烟嘴, 走到哪抽到哪。 走访中,记者在 公交站、购票点、医院门口、 情侣路沿线旅游景区等 几个人员较为密集的室外公共场所 也发现部分市民随意吸烟的现象。 为有效控制公共场所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提高城市文明和国际化水平,2023年4月12日,珠海市卫生健康局发布《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实行政府主导、分类管理、场所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拟对室内公共场所和10类室外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除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外,“主要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学、培训、活动服务的机构、场所的室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文博单位、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非吸烟点的其他室外区域”、“海滨沙滩、海滨浴场、情侣路沿线绿道及人行道”等10类室外公共场所也禁止吸烟。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情节严重的,处以500元罚款。同时,《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规定义务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报批评并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 我国部分城市 陆续修订或出台控烟条例, 北京、上海、深圳、西安等地 都已逐步实施公共场所控烟条例。 在科学立法的同时, 加强执法监管力度, 控烟成效明显。 文章来源于珠海特区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