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据介绍,该条例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禁止六大类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其中包括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随意涂画张贴、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等。值得一提的是,乘客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被列为禁止行为之一,而车厢内进食则未被具体列为禁止行为。除此以外,《条例》还列明了多项禁止实施的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安全的行为,以及禁止实施的危害或者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地面线路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禁止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早在2019年12月,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就发布了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的通知。

通知明确,乘客应当自觉维护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整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禁止在出入口、通道、站厅、站台、列车车厢等轨道交通区域或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有“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使用电子设备时外放声音”等行为。广州地铁车厢内也张贴有相应标识。


其中,部分城市规定,有相关禁止行为会开具相应的告知单,如果情节严重,也会进行罚款。 对此,不少网友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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