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终于到了,我知道你们迟早会找到我,我不想跑了,也跑不动了。”见到民警,古某十分镇定,没有一丝惊慌。 尤其怕看到穿制服的人,被捕后第一件事是给姐姐打电话 被捕后,古某说出了一句话:“我能不能给我姐姐打个电话?”经过商议,民警同意了他的请求。“嘟……嘟……”电话拨通后,古某对姐姐说:“姐,告诉妈妈,我回来了,我不逃了。”几秒钟的安静后,电话那头传来姐姐哽咽的回答:“小弟,你终于给我们打电话了,你不要再逃了。” 那么,在逃的近2000个日夜,古某是怎么度过的呢?民警介绍,这几年,古某一直在广东揭阳一带务工,并逐渐学会了一门用于谋生的木工手艺,但始终惴惴不安,总感觉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嫌疑人不敢用自己的身份证,有时候手机收到公安部门关于出行安全等方面的温馨提醒,就以为身份暴露了,一连好几天坐立不安、心神不宁,甚至在遭到别人欺负时也不敢报警。”民警介绍。 同时,民警告诉记者,在逃期间,古某尤其怕看见穿着制服的人。“看到附近有穿着制服的保安,都尽量躲得远远的,不敢正眼看,生怕事情败露、东窗事发。”民警告诉记者,今年41岁的古某一直没有结婚、没有孩子,还是单身一人。“真是生不如死,有家不能回,有亲不能孝。”面对民警的询问,古某懊悔的心情表露无遗。 为什么盗窃8000元后,古某选择逃跑?记者了解到,古某之前有过犯罪前科,曾因盗窃坐过两年牢,此次盗窃后在法律上就属于累犯,加上家庭条件不是很好,本就害怕被抓的他踏上了外逃之路。 在此之前,古某已对受害人何先生及其家属进行了道歉,同时赔偿了何先生全部的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1月31日,记者从资兴公安获悉,目前古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律师:入室盗窃8000元会怎么判?如果取得谅解会怎么判?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表示,入室盗窃8000元现金,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本案中,如果犯罪嫌疑人之前因盗窃罪被刑事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盗窃罪,属于累犯,否则不属于累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量刑。 文章来源于潇湘晨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