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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学位预警,17所小学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张

2023-1-10 14:23|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近日,海珠区教育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下简称《通告》)。明确根据往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2023年户籍生源摸查数据,预测2023年海珠区有17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 ...

近日,海珠区教育局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发布2023年公办小学学位预警的通告(下简称《通告》)。明确根据往年招生入学情况,结合2023年户籍生源摸查数据,预测2023年海珠区有17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张情况。

预测2023年海珠区以下公办小学起始年级可能存在学位供给紧张情况:

(一)赤岗街:大江苑小学、绿翠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南校区)

(二)瑞宝街:晓港湾小学、金碧第一小学

(三)昌岗街:昌岗中路小学、晓港西马路小学

(四)沙园街:宝玉直实验小学(光大校区)

(五)江南中街:江南大道中小学 、万松园小学、江南新村第一小学

(六)南石头街:红棉小学

(七)龙凤街:新民六街小学、邓世昌纪念小学

(八)凤阳街:逸景第一小学(逸景校区)

(九)海幢街:宝玉直小学

(十)华洲街:土华小学

关于学位安排办法,《通告》指出,始年级学位安排: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学校地段100%房产权属并入户入住,且学位未被占用的(同父母的适龄儿童除外),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其他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关于转学学位安排。因家庭迁移迁户、新入户、回国就读等情况要求转学回本区就读的小学生,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通告》指,鉴于实际情况动态变化,预警信息存在不确定性,不作为迁移户籍和购房依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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