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广东医保” 12月26日消息: 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据悉,广东省医保局落实新冠肺炎患者的医保政策,于12月20日出台政策支持参保患者“互联网+”首诊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广东省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加大力度支持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工作。 01/ “互联网+”首诊 今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但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02/ 新冠病毒抗原检测 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文章来源于深圳大件事,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