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市各中小学已开启暑假模式 “熊孩子”又再次回到父母的怀抱 享受这个热情、愉快、美好的假期 安全大过天,假期需要更重视! 暑期儿童发生事故的风险有所上升 01 事故警情上升 7月1日至22日,全市共接报涉及儿童事故警情334宗,同比增加44宗、上升15.2%。其中,伤人事故警情224宗,同比增加25起、上升12.56%。 02 家长疏于教育 经对247起涉及儿童立案事故进行对比分析,儿童及其家长存在违法行为的共52起,占总数的21%。其中,儿童违法行为包括不在人行道内行走、不按规定横过道路、横过道路时冲红灯的、在道路上跑动、嬉闹等。 由于中小学生、幼儿活泼好动的特点 时常出现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任意穿行等行为 其突发行为往往令正常行驶的车辆猝不及防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其实,在现实的城市生活中 对于孩子来说,比起大灰狼和老虎 更凶狠、更可怕、更危险的 是它们! 2018年8月16日18时55分许,在光明区光明大街与光明大道红绿灯路口,一辆小型普通客车与闯红灯的3岁幼童发生碰撞,造成幼童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真实案例 2020年4月19日17时许,一辆轻型封闭货车在南山区一小区停车场内行驶时,与正在停车场内玩耍的8岁女童发生碰撞并碾压,造成女童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真实案例 2020年5月13日8时许,一辆小型轿车在龙华区石清大道清湖老村清湖东路行驶时,与坐在人行横道上的5岁男童碰撞后碾压,造成男童送医抢救无效身亡。 2019年8月22日14时许,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光明区白花大道22号路段时,与横过斑马线的4岁幼童发生碰撞,造成幼童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9年4月2日16时许,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龙华区云峰路佳利工业区路段时,与一辆载有3名幼儿园学生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四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事发时,电动车骑乘人员均未佩戴头盔。 年幼的孩子生性活泼好动 他们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 但也因为孩子年幼无知 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近年来,涉儿童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18年,深圳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年龄小于18岁的有23人,年龄小于12岁(含12岁)有17人。 2019年,深圳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年龄小于18岁的有27人,年龄小于12岁(含12岁)的有20人。 2020年截至5月15日,深圳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中,年龄小于18岁的有4人,年龄小于12岁(含12岁)的有3人。 这些数据的背后 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 是一个又一个家庭的悲剧 一起交通事故可以瞬间 夺去了一个幼小的生命 给很多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与绝望 作为家长,不仅要握住孩子的手 更要从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 让孩子们从小熟悉交通环境 养成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请记住 学校放暑假 交通安全不放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