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香洲区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经营危化品的发证企业可能存在超范围经营危化品的违法行为,最终决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97970.65元,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13万元。 据悉,香洲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此前做法,迅速启动立案程序,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严密审核企业近年的收入明细表、销售货物的发票清单、销售合同、采购订单及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货台账等资料,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多次约谈。 结合实地走访和询问笔录,反复比对分析,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认定该企业经营的高沸点芳烃溶剂、轻质白油两种危险化学品不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决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97970.65元,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13万元。截至目前,共审计危化品贸易企业8家,成功立案处罚超范围经营危化品案件5宗,累计罚款及没收非法所得超130万元,还通过“两法衔接”机制移交公安机关1宗案件,起到了极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树立了执法监察权威。 安全生产无小事,事事关民生,时时要警惕 文章来源于珠海香洲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