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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不当,撤销!

2022-11-10 08:41|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昨晚(9日)9时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撤销肃州中学因学生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通告”。通告称:11月8日,肃州中学因高某、张某两名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给予其开除学籍(留校 ...

昨晚(9日)9时许,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撤销肃州中学因学生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通告”。



通告称:11月8日,肃州中学因高某、张某两名学生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给予其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

肃州区教育局经认真研究,认为肃州中学对高某张某两名学生做出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处分决定不当,已责令肃州中学辙销此处分决定,对以上学生进行批评教育。

肃州区教育局将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指导,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据顶端新闻此前报道,11月9日,一份盖有酒泉市肃州中学印章的“处分决定”在网上流传开。
网传的这份致全体师生的“关于对高某、张某某处分的决定”描述称,接肃州公安分局通报,我校高三学生高某(化名)、高三学生张某某(化名)两名学生,不服从属地疫情管理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于2022年11月8日下楼活动。其行为给属地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安全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高某、张某某两名学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纪律处分.

文章来源于南方都市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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