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发现“无价之宝” 他们选择这样做! 近日 江西赣州市一施工队在工作期间 发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 穿山甲! 施工方在发现该野生动物后 第一时间转移至安全环境并报警 与民警合力救助穿山甲 当天 民警接到报警后 迅速向森林公安分局、林业局 沟通汇报 经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工作人员检查鉴定 这只穿山甲长约70公分、重约5斤 生命体征正常、无受伤情况 符合放生条件 当晚 民警将穿山甲带至偏僻山野放生 穿山甲 是全球最为濒危的野生物种之一 在世界范围内 穿山甲已被列入CITES (《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2020年6月5日 为进一步加强穿山甲的保护 我国将穿山甲所属物种 调整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在此呼吁 保护野生动物 就是保护我们的家园! 文章来源于广东公共DV现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