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香港21岁咖啡师学徒邓智乐涉嫌与他人在屯门大会堂外撕毁、践踏及焚烧国旗,早前他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但仅被判处24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向法庭申请复核刑期。香港屯门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昨日就该案重新判处被告入狱5周。 去年9月所谓的“游行” 最后又演变成“黑暴”破坏 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余国慧指,案件涉及侮辱国旗,被告邓智乐在知悉国旗属政府公物下,仍与他人一起作出焚烧及践踏国旗等行为,应改判更具阻吓性的刑罚,以突出案件严重性。 张洁宜法官接纳律政司的上诉申请,判处邓智乐实时监禁5周。她承认,上次判刑未有充分考虑加刑因素,例如得知被告知悉该国旗属于政府公物,被告的行为或构成鼓动他人的作用。另外,被告焚烧国旗也会为人身及财物带来危险等。 警方回应案件 来源:大湾区之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