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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多名入境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其中一人被刑事立案调查 ... ...

2022-6-22 10:28| 发布者: 如风

摘要: 今天,珠海市有关部门公布了一批人员和企业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香洲区又有多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其中一人被刑事立案调查梁某胜(男,36岁)于6月18日入境,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 ...

今天,

珠海市有关部门公布了

一批人员和企业

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的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

  • 香洲区又有多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其中一人被刑事立案调查


梁某胜(男,36岁)于6月18日入境,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多次外出购物和娱乐,引发疫情传播风险,造成香洲区拱北街道夏湾社区相关区域被管控。


林某铭(男,29岁)于6月18日入境,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20日在香洲区新溪社区公共场所活动被发现。


卢某盼(女,32岁)于6月18日入境,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20日在香洲区南坑社区公共场所活动被发现。


覃某胜(男,51岁)于6月19日入境,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20日在香洲区金鸡路某网吧上网被发现。


黎某昌(男,62岁)于6月19日入境,未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管理措施,21日在香洲拱北莲花路某酒店活动被发现。


以上人员从澳门入境珠海后,不遵守珠海市发布的防疫通告,擅自到公共场所活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梁某胜刑事立案调查,对林某铭、卢某盼、覃某胜、黎某昌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 斗门区一旅业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6月21日,斗门区井岸镇一旅业违反我市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未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前台服务员未按规定要求入住旅客扫场所码,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服务员覃某娟(女,52岁)作出罚款处罚。


为迅速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各住宿业单位及从业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因不履职尽责导致疫情传播或者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 斗门区2名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林某敬(男,34岁)、黄某勇(男,32岁)分别于6月17、18日入境,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21日在斗门区井岸镇某旅馆活动时被发现。


林某敬、黄某勇从澳门入境珠海后,不遵守珠海市发布的防疫通告,擅自到公共场所活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林某敬、黄某勇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 高新区一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处罚


叶某添(男,24岁)于6月15日入境,未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21日在高新区公共场所活动被发现。


叶某添从澳门入境珠海后,不遵守珠海市发布的防疫通告,擅自到公共场所活动,引发疫情传播风险。因其行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叶某添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为迅速阻断疫情传播风险,珠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已于6月19日发布通告,要求6月15日(含)以来从澳门入境人员,尽快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落实7天居家隔离(不能外出)+7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从澳门红黄码区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


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文章来源于珠海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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