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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带我们去家里打扫卫生,打扫完后却迟迟不肯支付服务费。”近日,钟点工甘阿姨向本报记者讲述了这一烦恼。
上周六,佐村镇的徐先生(化名)找到我市某家政公司,要求雇佣钟点工去镇上的别墅打扫卫生。于是,该家政公司安排了甘阿姨和另一位保洁阿姨前往雇主家。当天早上7点,徐先生就把两名钟点工接到家里,安排她们打扫卫生。当天下午4点多,钟点工提供完服务后,徐先生却迟迟没有向家政公司支付服务费用。
对此,徐先生有着自己的想法。他说,上海那边的钟点工会带清洗墙面的机器,而这家只有擦玻璃的工具,不仅工具太少,而且服务费用也太高了。
后来,该家政公司负责人顾女士找到了徐先生,讨要两名钟点工的服务费用共计520元钱。徐先生以“工具少、收费高”为由,最终支付了480元费用。顾女士不认同徐先生的说法,她说:“我们钟点工带的工具少,雇主接人时也应该看见了,他完全可以不选择我们的服务,而不应该克扣服务费用。
”记者走访家政市场了解到,像甘阿姨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某家政公司陈先生说:“有的雇主会找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费用,或者少支付费用。因为事先没有签合同,所以维权也比较麻烦,有时候我们就自认倒霉了。”随后,记者向市劳动部门咨询了这一问题。
市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建议,对于保洁人员来说,应该找有资质的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家政公司统一管理、指派工作,一旦发生工资纠纷时,找家政公司索要劳动报酬。对于家政公司来说,一方面要加强保洁阿姨的培训,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要和受服务家庭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提供服务的内容、标准,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凭服务合同向法院起诉,追讨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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