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中会遇到这样的俩种人,
一、他们凡事都赞同,从不反对什么。他们认为自己的责任就是不使所碰到的人痛苦。这种人就是谄媚的。
二、他们什么都反对,从来不考虑给别人带来的痛苦。这种人被称作乖戾的。
显然,这些品质都是受谴责的,那种居中的品质才是受称赞的。这俩个中间就是友善,一个人正是由于这种适度的品质,才会以适当的方式赞同所该赞同的,反对所该反对的。有这种适度品质的人,如果再具有一份感情,就是我们所说的“好朋友”了。
这种品质同友爱的区别,在于它不包含对所交往的人的感情。这样的人做事情适度,不是出于爱或恨的感情,而是因为他就是那样的人。他同熟人和生人,同亲近的人和不亲近的人交游,都举止适度,只不过是相应于每一种人的适度。因为,对陌生人和亲朋好友表现出同等程度的关心是不适当的,使他们同等程度地痛苦也是不适当的。我们已经在一般意义上说明了具有这种品质的人在交往中会做事情适度。我们还要说明,他总是为着高尚和有益的目的而努力使人快乐而不使人痛苦。
他关心交往的快乐与痛苦。一旦促进别人的快乐对自己是不体面的、有害的,他就会拒绝那样做,而宁愿选择让他们痛苦。同样,如果默认另一个人的行为将给那个人带来耻辱或伤害,而反对那个人的行为只会给那个人带来不很大的痛苦,他就反对而不是赞同。对地位高的人和普通人,熟人和不太熟识的人,以及有种种其他区别的人们,他将以适合哪些人各自的不同方式同他们交往。虽然他会因快乐自身之故而促进它,并努力避免造成痛苦,他还是要考虑后果。他要看看这样做的后果是否更好,即是否高尚和有益。
那些努力讨好别人的人就俩种,
一、如果是没有目的的就是谄媚。
二、如果是有目的的就是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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