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能帮无劳动关系的人员办理挂靠参保,只需要收取少量手续费就行”“阿姨,您马上就到退休年龄了,但您的社保缴费还差3年才满15年,我们公司能帮您办理一次性补缴,让您按时退休”……这些是社保的常见欺诈信息! 
3月24日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官网获悉,广州市社保中心郑重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挂靠参保,即参保人通过中介或其他途径挂靠在与本人无真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名下参保。•虚构参保条件参保,即通过虚构个人信息、劳动关系,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可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参加社保。•伪造证明材料补缴,即伪造个人信息、劳动合同、就业经历、工资银行流水、工资会计记账凭证、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等法律文书办理社保补缴。•异地违法违规补缴转入广州市,即通过中介在异地违法违规补缴社保后转入广州市。市社保中心指出,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文章来源于广州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湾网的观点立场。 |